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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文明节俭操办红白事指导标准

发布时间: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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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扎实推进文明节俭操办红白事,各村红白理事会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应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原则,特别是办理丧葬事宜,1.丧期原则不超过3天;2.不得影响交通,不准在村主干道上搭设灵棚;3.提倡播放哀乐,乐队数量不准超过两班;4.提倡以“大锅菜”取代摆酒席;5.杜绝歌舞表演;6.杜绝燃放烟火、礼花;7.逝者火化后,一律使用骨灰盒安葬,不得装棺土葬;8.反对披戴重孝,提倡佩戴黑袖箍等新风尚。9.反对高额礼金。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带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有效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等不良现象,引领文明节俭新风尚。

各村红白理事会要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修订《红白理事会章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民情的《村民办理红白事事宜标准》,完善《村规民约》、倡树文明新风。

中共长葛市委宣传部 长葛市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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