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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2016年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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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和农民居住环境的关键之年。按照省、许昌市精神文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对农村文明建设的要求,依据我市农村实际,经研究,特制订2016年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省级文明城市连创成功,努力冲刺争创全国文明县城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镇容村貌,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为突破口,按照“五个创建目标总要求”,深入实施“清洁家园”、“美丽乡村.文明家园”行动,扎实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动我市文明乡镇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深化文明村镇建设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规范化的管理为内容,以文明村和孝心示范村建设、沿主街道、主干道环境治理为重点;坚持硬件和软件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人居环境。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按照布局合理化、规划长远化、建设标准化、配套系统化、村镇现代化的目标,对村镇改造和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积极抓好各项乡镇创建工作。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清洁家园、生态村建设等为载体,对镇村道路、镇村绿化、河渠整治、园区建设、市场建设、休闲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付诸实施,并完善提高。

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镇村环境整治。一要深入实施“清洁家园”行动,以“搞干净、摆整齐”为基础要求,落实“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对乡镇区域主街道、所辖村庄逐街逐户、逐门店开展经常性卫生整治,彻底解决乡村街道垃圾乱堆、私拉乱建、乱树标牌、乱摆乱放、店外经营等现象。二要抓好背街小巷道路的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辖区背街小巷开展经常性治理,清除垃圾杂草、果皮纸屑、乱贴乱画,乱竖标牌,基本达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四化标准。三要健全乡镇管理队伍和卫生保洁队伍,加大各乡镇城管执法和卫生保洁的管理力度,做到督导有力、管理有序、成效明显。四要发挥管理执法人员和环卫工人的作用,乡镇区域要做到一天两次清扫,全天侯保洁,垃圾日产日清,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要及时治理。五要加强对沿街商户、沿路农户的管理和教育,推行店前“三包”责任制,根本上解决镇村脏乱差现象。

3. 抓好沿线道路集中整治,保持过境主干道整洁有序。一要对过境国、省、县道进行重点整治,重点解决乱堆乱放杂物、占道堆放物料、废品、木材院外堆放经营、乱倒垃圾积存、私搭乱建、私设加水点等突出问题,使过境主干道保持干净整洁的面貌。二要积极实施“硬化、绿化、美化”工程,修通、硬化行政村连接公路的主干道,平整修补主干道坑槽,确保村镇道路畅通。积极栽植行道树,对沿线墙体粉刷美化,设置文化墙。

4. 以创新载体活动,拓展文明乡镇创建内容。一要广泛开展“双评双创”活动,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先进个人评选,为农民树立学习榜样。二要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组织 “好家风好家训”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农民群众争当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热情。三将弘扬“善孝”文化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选择条件成熟的村组,打造“孝心示范”村,让孝道入人心、入家庭、入社会,形成“以孝为荣、不孝为辱、以孝为美、不孝为丑”的良好风气。四要健全红白事理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制订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五要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村级文化大院。六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在镇村两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模范人物、科普知识等内容为重点,绘制图文并茂的文化墙或文化长廊,对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七要全面铺开“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建设工作,以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市社区、农村社区为重点,积极开展志愿者招募和注册,认真组织开展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困难群众、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2016年力争全市社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0%。

5. 巩固创建成果,积极争创省、许昌市级文明村镇。各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实行常态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培育两委班子工作得力、村民自治能力强、特色产业突出、产业支撑明显的行政村争创文明村,并积极向上级推荐申报各级文明村镇。对以前已获得各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乡镇、村,创建任务完成不好,工作出现滑坡的,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撤消其文明乡镇称号。

三、措施保障

2016年,是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年,市文明办将联合市创建办加大对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1. 量化目标、强化责任。定期组织召开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汇报会,听取创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创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目标责任制,每季度下达一次阶段性目标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是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重点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创建方案,细化、量化责任目标,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 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市创建办要加强对创建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强制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不能整改的,按照《长葛市创建工作督察考评办法》和《长葛市创建工作问责办法》进行处理。

3.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电台、电视台、《长葛报》要开辟文明乡镇创建专题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创建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弘扬社会正气。同时,强化舆论监督,对社会上的不文明现象和创建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各乡镇、办事处要采取宣传栏、黑板报、会议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为创建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4. 认真考评,严格奖罚。市创建办对各乡镇的创建工作,每周考评一次,每季度综合考核评比,排名落后的在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作检讨。年底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中共长葛市委宣传部 长葛市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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