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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中深入开展学习 “时代楷模”燕振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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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的第五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揭晓,燕振昌同志被授予“敬业奉献模范”称号;今年1月,中宣部授予燕振昌“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并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时代楷模发布厅》播出了燕振昌同志的感人事迹。为进一步深化对全国“时代楷模”、“河南省道德模范”燕振昌的学习宣传工作,引领各级文明单位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时代楷模”精神,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在各级文明单位中深入开展学习“时代楷模”燕振昌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1. 举办道德讲堂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围绕学习“时代楷模”燕振昌的感人事迹,按照道德讲堂的规范流程,至少举办一场学习宣传“时代楷模”燕振昌先进事迹专场道德讲堂活动,全程拍摄活动视频并留存相应文字资料。

2. 开展演讲征文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围绕学习“时代楷模”燕振昌的感人事迹,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主题,在本系统、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一次演讲或征文活动,拍摄活动照片,并将获奖的演讲稿和征文结集成册,优秀作品可将电子稿发送至cgswm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学习“燕振昌精神”+单位姓名。

3. 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时代楷模”燕振昌的学习决定、新闻报道、系列评论等,至少组织一次学习研讨或座谈交流活动,收集留存学习心得体会和活动照片。

4. 抓好宣传展示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局域网、LED显示屏、宣传栏、善行义举榜等载体,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制作宣传版面、设计张贴公益广告等形式,定期发布燕振昌日记摘选,刊登重要评论决定,广泛宣传“时代楷模”燕振昌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5.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围绕学习“时代楷模”燕振昌精神,结合单位实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扶贫帮困、慈善捐助、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留存活动现场图片和有关文字资料。

6. 开展网络传播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围绕学习“时代楷模”燕振昌精神,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通过微博随手拍、微博和微信转发点评等形式,开展“学习时代楷模燕振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具体要求可在“文明许昌”QQ工作群中下载。

二、有关要求

“时代楷模”燕振昌是近年来我市涌现出来的全国典型,省委、市委已经分别下发学习的决定,各级文明单位要学在前、做在前,当好标杆、做好表率、抓好示范,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留存活动资料。4月15日前,各级文明单位要将活动计划、工作台账、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上报至市文明办,联系电话6189859。市文明办将组织长葛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各级文明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列采访报道。同时,将把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文明单位复查、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依据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严格处理。

中共长葛市委宣传部 长葛市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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