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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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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人民群众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直接体现。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突出市民在文明城市提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展示长葛文明创建的成就,进一步倡导和引领文明风尚,引导广大市民争做文明守礼、崇德向善的出彩长葛人,经研究决定举办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推荐评选活动。

一、 评选对象:

热爱长葛,希望长葛更文明、更美好,时时处处以自己的文明行动践行文明要求,并愿意积极参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带领更多市民自觉提升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全体市民以及外来常住人员。

二、推荐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阶段6月26——7月15日)全市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窗口、社区、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及团体,均可以作为“长葛文明代言人”候选人。推荐方式有三种:一是单位推荐。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精心选拔后填写报名表文明办推荐二是个人自荐。个人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公共邮箱下载。帐号:cgwmbggyx@126.com 密码:123456wenming)发送至文明办邮箱(cgwmb@163.com)。三是群众举荐。群众可以拨打电话0374-6189859推荐心目中的候选人

(二)网络及现场评选阶段7月16——726日)利用“长葛文明网“今日长葛”启动网络投票等活动,发动广大市民、网友广泛参与投票初步选出一批优秀候选人,通过录制视频发表文明宣言、现场宣讲,评委会研究等方式选出一批群众心中长葛文明代言人

(三)宣传展示阶段727——1031日)

举行“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命名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利用长葛文明网、“今日长葛”、长葛电视台等媒体媒介对选出的长葛文明代言”进行各种形式的展示宣传。全市各行各业也要充分利用各类自有宣传平台,对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宣传,“长葛文明代言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参加市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活动,带动全社会共同践行文明理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选树典型,支持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载体,广泛发动、推荐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参与活动,并对所推荐对象严格审核,确保事迹真实,有先进性,能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2、候选人需要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3、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把“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文明诚信经营企业(市场)等创评的内容,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在精神文明荣誉创评中予以加分和倾斜。

联系人:王煜   电话:6189859

邮箱:cgwmb@163.com

附件: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征集推荐表



















附件:


“文明城市·我为长葛代言”征集推荐

              

姓名

单位及

职 务

性别

照片

(1寸免冠)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通讯地址及

联系方式

文化

程度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300-500字)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组委会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可复制)



 

中共长葛市委宣传部 长葛市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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