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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进督导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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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严重的雾霾大家已经感同身受,如果再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那空气得多恶劣,还能出门吗?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健康出行,温馨过节,1月8日,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进督导会议召开。

会上,许昌市环保督查组听取了我市公安局、安监局等20多个部门工作汇报,对我市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给予肯定并指出,春节期间及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但是随着环保问题日渐严峻,群众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对大气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把“禁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群众在即将来临的春节中,在“年味”和“硫磺味”中做出取舍。

会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良好的空气质量与每位群众的身心健康息息相关,因此“禁燃”是环保形势所逼,也是群众盼望,务必要提高“禁燃”认识。

要严格执法。市公安、安检、工商、交通四部门要依法查处、取缔相关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网点,依法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罚款并联合宣传部进行公示。同时,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制,并及时向许昌环保督查组汇报相关工作。

春节我市8个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前不久,我市印发了《长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试行)》。根据该方案,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1.文物保护单位;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3.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及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党政军机关等重点单位;6.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7.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区;8.城市主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及楼房阳台、窗口、楼道、屋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2016年12月1日起。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市鼓励举报,举报电话为6188110,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案件查处专班要立即组织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中共长葛市委宣传部 长葛市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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