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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4—5月移风易俗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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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市移风易俗督察组,对全市各乡(镇、办)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开展情况

今年4月以来,全市大部分乡(镇、办)在开展“倡树时代新风、培育文明风尚”活动中,能够积极主动落实工作任务,深入乡村进行专题宣传,迅速把移风易俗活动的精神贯彻到群众当中,形成了乡镇党委重视、村“两委”落实、群众普遍接受拥护的良好局面。如增福庙乡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了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红白事的责任追查制度,要求乡活动办建立工作台账、填写督查记录,各村把办理红白事宜标准细化,公示到村主要街道等显要位置。该乡党委副书记经常带队到各村督查指导,全乡大部分村实现了白事当天报备,红事从简办理,做到“五不”,即“不请歌舞团、不请两班班响、不搭过街灵棚、不请有偿哭灵、不放礼花礼炮”,提倡“三用”,即“用大锅菜、用6元烟、用文明礼仪”;金桥办事处各村通过“4+2”工作法成立红白理事会专项办公室,群众无论办理红白事,村里都逐一进行备案。持续加强宣传,各村发放宣传彩页3000多份,使移风易俗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同时,办事处督查小组每半个月到居委会进行督促检查一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长社办事处要求每个社区在显要位置制作墙体标语6幅,发放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倡议书1000余份,办理白事只准一班民乐,不准请歌舞、放烟花、请哭灵等现象,并实行了红白事备案报告制度,有效杜绝了红白事办理中的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此项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董村镇、官亭乡没把该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仅下发文件进行了布置,没有深入宣传和督促落实,存在应付思想和畏难情绪;两个乡镇活动办没有工作制度、没有对所辖各村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督查没有记录,群众在办理红白事大操大办现象时有发生。4月29日,董村镇龙卧坡村宁某的父亲去世,在办理丧事时,没有落实备案制度,红白理事会没有发挥作用,事主请3班乐队、大摆宴席28桌、搭设20米的过街灵棚,严重阻碍交通,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三、下步要求

1.要加强领导

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要抽调乡(镇、办)纪委工作人员配合活动办工作,做好对辖区各村建章立制、发挥作用、红白事备案、上报信息等工作的监督。

2.强化督查

各乡(镇、办)活动办要加强和乡镇食监所的沟通结合,对所有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发现红白事操办情况,备案登记情况。

3.严格考核

各乡(镇、办)活动办要定期组织对各村进行督促检查、考评、暗访,结合平常检查情况,在辖区进行通报。

中共长葛市委宣传部 长葛市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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