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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树文明新风、培育文明风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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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

为掌握各乡镇办事处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倡树文明新风、培育文明风尚”学教活动工作开展情况,3月15日至3月18日,市文明办、民政局组织督查工作组,采取 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督查指导。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在落实活动方案、贯彻活动精神、推进工作上思想重视、行动自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积极落实“倡树文明新风、培育文明风尚”活动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各乡镇迅速召开了动员大会,落实“倡树文明新风、培育文明风尚”学教活动精神,安排部署所辖行政村迅速把倡树活动精神贯彻到群众。后河镇统筹安排,把文件精神印制成小册子发给各村群众。二是切实执行市委政府移风易俗、倡树新风改进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移风易俗、倡树新风”专项活动,组织督查组,以正风带民风、以厉行勤俭节约为荣,反对奢侈浪费为耻重点开展督查,坚持一月一通报;坡胡镇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茅田乡将制度执行、机关节能等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龙坪乡、三里乡印制发放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习手册;各乡镇干部自觉主动,有效杜绝了午餐饮酒现象。三是继续严格执行“七严禁”相关规定。各乡镇在严格执行过去相关制度的同时,不断探索方式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七严禁”相关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茅田乡、龙坪乡、高坪镇、红岩寺镇已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签名的抵制“无事酒”承诺书或村规民约张贴到户;官店镇已完成村规民约征求意见工作,全镇范围各村(社区)、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区共刷写宣传标语1000余条;高坪镇、花坪镇、业州镇制定下发了“禁整无事酒”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完善了责任追究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定岗定责;龙坪乡制定了“禁整无事酒”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景阳镇综合运用国土、安监等部门职能,有效制止了大树垭村五组马某为其父操办寿酒的行为,促使其解除了与文艺表演单位的演出约定,并做到不燃放鞭炮、不请人帮忙、不收受人情;花坪镇进一步明确了镇委镇政府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单位公车管理的责任;各乡镇领导班子身体力行,干部工作纪律明显好转、“走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工作积极主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得到了有效落实,但仍然存在进度较慢、措施不足等问题。一是有个别乡镇党委落实活动精神有待加强。乡镇还没有完全把市委刘书记关于“倡树文明新风、培育文明风尚”学教活动精神贯彻下去。二是治理农村(社区)“无事酒”工作仍需加强。极少数乡镇在移风易俗、治理“无事酒”上没有深入研究、主动作为,引导作用不强。少数乡镇整治“无事酒”责任体系不明,仍然存在乡镇纪委“单打独斗”的现象。三是公车管理仍需加强。在驾驶员备案管理中,各乡镇、县直主管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了“人人备案、人人驾车”、公车驾驶备案管理制演化为公车私驾庇护的不良倾向。四是制度执行不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了机关管理、财务管理、考勤管理等各项制度,但制度执行仍有欠缺,监督不力,执行走样,部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真正的管理和约束作用。

三、几点要求

一要严明工作纪律。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二十七条”实施细则和干部作风建设“七严禁”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二要严格执行制度。要充分认识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敢于“亮剑”,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检查督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完善追责问责机制,有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二十七条”实施细则和“七严禁”有关规定,迅速将“禁整无事酒”承诺书或村规民约张贴到户,建立健全治理“无事酒”责任倒查追究体系,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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