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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的老赖就能不还钱?没门!让长葛法院收拾他!这不,还了320万!

发布时间: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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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刚收到信的时候,心里也是很忐忑,怕是案件投诉,还在想是不是我们的工作有哪些地方没做好。”近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彩琴收到了一封来自禹州的特快专递,等到打开信看到内容后,她又满是欣慰:“我们不过做了正常的工作,但是这封感谢信却让我们倍感执行工作的责任。”  写下这封感谢信的,是家住禹州市颍川路的魏世庄,促使他写下这封感谢信的原因,是市人民法院执行过程的迅速有效。因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拿回来自己的钱款。

  “我在其他法院也申请执行过案件,‘执行难’让我有苦难言,但长葛法院执行局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我们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将我的欠款顺利从被执行人那里执行了回来。”在信中,魏世庄写下了自己写这封感谢信的原因,表达了对长葛市人民法院及承办法官的表扬。

  魏世庄之所以写下这封感谢信,是因为自己这笔钱也着实不是小数目,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讨要回来,实在出乎他的意料。原来,在几年前,许昌国银典当公司欠魏世庄个人385万元,当时也立下了欠条为凭证。  随后,许昌国银典当公司拿着魏世庄的这笔钱,先后两次借给了杨某及杨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许昌百嘉节能公司共300万,当时签下了《典当借款申请》、《典当借款合同》、借条及收条,约定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第一次借款,杨某以自己作为负责人的禹州市扬帆石油城作为抵押。第二次,杨某与赵某一起,以赵某名义签字按指印后成功借款。  直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杨某并未如期还款,然而,许昌国银典当公司始终没有告知对方300万借款的债权所有人。  眼见自己的钱被出借,通过许昌国银典当公司讨要无望,许昌国银典当公司又怠于行驶诉权的情况下,魏世庄将借款人杨某等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行使代位权要求杨某及许昌百嘉节能公司偿还借款。  今年5月,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限被告杨某及许昌市百嘉节能公司自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魏世庄欠款及利息。但杨某及许昌市百嘉节能公司并未履行法律判决。魏世庄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异地执行。  9月18日,魏世庄向长葛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随即向杨某等发送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若不按期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市人民法院得知在禹州市财政局有杨某一笔320万元钱款,并及时将其扣划。  10月9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魏世庄拿回自己的属于自己的钱款本金及利息320万元整,案件成功执结。回到家中的魏世庄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写下了感谢信,专门用特快快递寄送至长葛法院,因此才有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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